自動駕駛技術的誕生,無非是為了創造出更為優良且安全的交通環境,藉由自動駕駛技術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除此之外也能減輕日益嚴重的交通雍塞負荷量,更能讓行動遲緩的老年人更加安全的使用車輛,不過雖說如此,誰也不能保證自動駕駛沒有擦撞的一天。
其中一項問題便是當自動駕駛車輛肇事時的賠償責任歸屬問題,日本損害保險協會於2014年8月開始便開始著手研討這項未來重大的議題,近日便整理出關於自動駕駛系統車禍賠償責任歸屬問題的報告書。
根據車輛自動駕駛對於油門、方向盤、煞車的控制範圍來歸類出不同的等級,首先「等級1」為三項之中的一項動作由系統控制,「等級2」為在同一時間下有兩個動作由系統所控制,至於「等級3」則為三項皆交由系統控制,但仍然會先經過駕駛人同意才做出動作,在協會評估下來認為,到等級3之前由於主控權仍在駕駛人身上,因此在賠償責任歸屬問題可以考慮依照原有法規來審理。
至於最高等級「等級4」則是全權交由系統控制,駕駛人沒有任何控制權,同時也包含了無人駕駛功能,而這不僅在日本,更是一項國際性的議題,必須同時考慮到國際動向以及社會的接受度,就目前為止全自動駕駛並不適用於現行的法規,恐怕得重新擬定專用的法規來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