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車事新聞】小客貨車七人座合法使用性爭議大?歷史共業才是問題結論

筆者從事汽車相關媒體行業達20年,雖然前輩很多,但是也堪稱中生代的中堅了!回想以為在平面媒體的時候,常常接到車主怒氣沖沖的打來說要登媒體曝光車廠服務惡劣的行徑!因為我們平常往來的就是汽車品牌,自然對於其所要投訴的不滿意先行了解,媒體如果嗜血個性濃厚,單憑車主片面之詞便可以攥寫出令人讀起來刺激驚悚的內容,用盡一切惡毒的形容詞來撻伐業者!但是這樣把業者羞辱一番之後,消費者氣消了,問題解決了嗎?

 

 

 

還是回歸到問題的基本面來看,車主遇到不滿意的服務,看看車主的需求是什麼?修復?更換?退車?延長保固?降低維修費用?購回?大多不離這幾個方向!只要車廠有誠意解決,通常都是談判條件的問題,來來往往取個中間值,應該也能把事情處理好。

 

雖然有人說原車原價購回很難,但是還是有發生這樣的狀況,只是車主本人都要簽下保密協定,既然都給錢了,車廠就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轉無!話說回來,以為在汽車媒體的身份下,筆者我們並不希望的車主的問題鬧大的原因來自,如果公事公辦,那就是律師對律師,一般升斗小民上班領錢的,哪有這個閒工夫,所以就讓媒體居中,打躬作揖的跟車廠聊聊條件,把車修好,延長保固甚至是以後的維修都有折扣,這樣不就能繼續用車,車廠也樂於繼續照顧客戶,其實較為皆大歡喜。如果覺得第一次的互動令人生氣,不被重視,那麼我們身為專業媒體也能請高階甚至總公司的人出個面,打個圓場,賠個不是,大家因車結緣,就好好結下善緣。

 

筆者第二台中古車與第四台購入的新車,都曾經因為行駛中引擎出了問題,面臨引擎需要拆解更換重要零件修理,就因為了解汽車,知道汽車是由數千個零件組合起來,多多少少會有問題,如果把心思心眼都糾在這裡跟車廠拼了,請問是有多少時間還有律師費用可以耗損?不如好好把這個問題委託給車廠,自己好好上班工作賺錢來提升生活品質,這樣還比較實際,把專業留給專業去解決,自己不要花到錢就好,其他當做生活上一點挫折而以。

 

也許這是很阿Q的想法,但是不得不否讓這樣可以少死很多細胞,所以只是個人之見!

 

回歸到此次購買Luxgen 7MPV七人座小客貨車的車主不平之鳴的問題,該車主覺得買到一部不能合法使用的車輛,驗車時還要加裝一些鐵桿,能夠合法驗車的狀態下也不能真正坐上七個人,並控訴原廠沒有告知清楚這個問題,覺得受到汽車廠欺騙!

 

真正的起因來自國家核可的車輛形式安全審驗合格認證定義了小客貨車跟小客車的差異,然後政府規定的貨物稅費率各為15%與25%,在相差10%的稅額上,市場上的建議售價可能會差到10萬元台幣以上,因此許多國產品牌的休旅車,無論七人座或是五人座,部分會針對小客貨車規範的方式來製造並申請車輛的型式合格證,藉此降低車價,也可以增加銷售競爭力與降低客人購買負擔的門檻。

 

但是只要在業務銷售面上做到完全告知,該車是否為小客車或是小客貨車,然後相關對應的法令與車輛第三排配置是如何,再讓客人自行選擇要以何種方式使用,並請客人簽下改裝與使用同意授權書,證明是車主了解法規之後,自由意願下進行修改,相信這應該是目前通用的業務代表銷售方式。

 

 

所以真實的台灣汽車市場上,不僅是Luxgen 7MPV遇到售後拆除橫桿與椅背支架等等這樣的問題,例如Toyota Innova、VW T4、Ford Pronto\MAV\Premacy\Escape、Honda CR-V、Hyundai Santa Fe\Tucson\ix35、Nissan Serena\X-Trail、Mazda Tribute、CMC Veryca、Mitsubishi Freeca\Space Gear、Suzuki Solio\Grand Vitara等等國產休旅車型都有這樣的問題,預估歷年來總銷售高達50萬輛!

 

如果真的要追根究柢,不但得從法源基礎解釋起,還得補收50萬輛小客貨車的貨物稅的差額,甚至少了15%這相較為低廉替車主省荷包的小客貨車貨物稅條款,這樣的增加購車者的負擔,就為了求一個書面規範的合法性,有這麼空閒追根究柢的精神,或許更應該把社會成本與產業精神用在扶植強化產業,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提高企業就業人口的薪資收入,不是更來得爭第三排能不能驗車能不能坐人有效益嗎?

楊欣儒 Yang Hsin-Ju

1992進入一手車訊雜誌社擔任編輯,負責2手車訊創刊,超越車訊創刊編輯,一手車訊總經理特助、網路部經理、業務部經理、人車誌國際中文版Car And Driver業務部經理!以上。現任人車事總編輯。喜愛80-90年代老車,特別喜愛VW Golf車系。